城市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为了科学规范的应对突发事件,更好的保护好同学的人身财产安全,保持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特制订本办法:
一、突发事件处理的一般流程
如遇突发事件,由班级突发事件责任人组织同学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年级负责老师,如有重大恶性事件直接上报学院安全负责老师。
二、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理
(1)与学习相关的突发事件(如上课教师迟到、调课、考试监考老师未到等情况)由责任人打电话至辅导员张苹老师(13772548450)、王春元老师(15877392441)说明具体情况后,安抚同学情绪,等侯学院协调处理。
(2)在校同学如遇意外伤害、急性疾病等突发情况时,由负责人组织班级同学送往医保定点医院,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通报相关情况,并尽快由其宿舍同学携带其医保卡到医院医保部门办理相关缴费手续,情况严重的或班主任难处理的,由值班的辅导员处理、班主任协助,并及时上报学院的安全负责老师(张苹老师(13772548450)、王春元老师(15877392441)),由学院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3)意外冲突或群体等事件,由在场的负责人先进行协调,稳定在场人员的情绪,同时上报班主任和年级辅导员老师,由年级辅导员老师进一步处理,随后上报学院和学生工作处。
(4)请各位同学自觉学习安全常识,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及时上报。
三、突发事件责任人:(如第一责任人在场,由第一责任人负责,如不在则由第二责任人组织处理)
公共区域:第一责任人: (班长) 第二责任人: (团支书)
宿舍区域:第一责任人: (班长) 第二责任人: (宿舍舍长)
备注:1、我校附近的大学生医保定点医院(临潼:县人民医院、核工业417医院、唐都医院)2、年级负责老师(一年级:贾曼18292890914;二年级:严政13468958549;、三年级: 王春元15877392441;四年级:严锦程15353788202)
备注:如有校外人员到校滋事,联系保卫处值班室:83116110(24小时开通)
校医院:83116120
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
2018年3月30日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