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西安市高校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为鼓励我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积极就业,现就做好我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1.补贴对象:
2019届毕业生(含研究生、本专科生),毕业年度内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本人残疾、或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其毕业年度内可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2.补贴标准:
每生1000元。
二、申领发放程序
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办发放。
1.集中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各学院递交申请材料,由各学院、研工部分别进行本专科生、研究生的集中进行审核汇总,2019年3月1日前将初审材料及申请人员花名册报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公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汇总,在西安工程大学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3.复审。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按照《2019年度西安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复审日程安排表》报送市人才服务中心。
4.补贴发放。经复审复核后,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基本账户,学校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至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
三、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学生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附件2),必须注明享受低保的最新起至时间;
(2)身患残疾学生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或本人《残疾证》;
(3)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提供由学校出具的《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花名册》2份(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可下载);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由学院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花名册》2份(附件3)。
4.《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4)。
注:若出现申报类型重复,优先以“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研工部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要确保每一位符合政策的毕业生都能享受到补贴(尤其要重点关注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陕西省深度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和少数民族毕业生三类重点帮扶群体中,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毕业生不遗漏),请提前及时通知到人,以便学生寒假期间准备相关材料。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审核毕业生申请材料,严把入口关,按照表格要求规范填写。对于毕业生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退回并告知毕业生本人不符合申报条件原因。
3.为确保补助按时发放,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填写申请材料,按照表格选项的要求规范填写,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上报(19年度首次为各高校明确了具体截止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3.《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花名册》
4.《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
招生就业工作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