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新一轮审核评估?
答:高等教育评估是我国一项持续推进40年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制度,是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管理高等教育质量,督促高校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政策的综合性管理手段,是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一轮审核评估是相对于2013—2018年组织实施的审核评估(以下简称上轮审核评估)而言的。2021年1月21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启动了新一轮审核评估。新一轮审核评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对接新时代教育评价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引导督促高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本科人才培养规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新一轮审核评估不是另起炉灶,而是上轮审校评估的延续、改进与升级。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新”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评估导向的变化。强调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二是评估内涵的变化。变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教育与教学的有机结合;三是评估类型的变化。采取柔性分类方法,提供“两类四种”评估方案和不同指标模块供高校自主选择;四是评估方法的变化。采取线上与入校“—体化”评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当好“医生”和“教练”,为学校“诊断把脉”,突出评估为学校服务;五是评估功能的变化。突出评估的激励作用和约束作用,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评价结果供“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评估共享使用,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精准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2.为什么要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
答: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主要基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
一是落实中央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举措。2020年,中央出台《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高校分类评价”“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立足时代、面向未来,统筹谋划新一轮审核评估,对落实中央教育评价改革要求,引导高校坚定正确办学方向、抓实人才培养质量“最后一公里”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构建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紧迫任务。高等教育评估是《高等教育法》法定任务,是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40年实践证明,评估对推动高等教育质量提升、保证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审核评估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研制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时代需要的审核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校内校外协同联动的诊断改进机制,是加快实现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制度化、长效化的紧迫任务。
三是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的内在需要。上轮审核评估在引导高校“强内涵、促特色”方面作用明显,评估理念标准已在高教战线形成广泛共识,成为高等教育评估的品牌,并在国际上产生积极影响。但还存在评估推动高校建立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力度不够、评估分类不明确、评估结果刚性不强、评估整改乏力等不足,迫切需要在传承经验的基础上,对审核评估工作进行改革创新。
四是顺应国际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评估是国际高等教育领域保障高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机制,本科评估已成为全球大多数国家与国际组织治理高等教育的通用手段。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都在积极运用评估改善高校教育教学,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普遍建立起了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体系,开展课程质量评估、专业质量认证、院校评估、教学评价、科研评估等质量评估工作。新一轮审核评估针对我国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的质量保障需要,体现了国际高等教育评估的共性趋向,有利于内部质量保障与外部质量保障的有机统一,相融互促。
3.“两类四种”评估分类的具体内涵是什么?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根据高等教育整体布局结构和高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发展实际,采取柔性分类方法,设计了“两类四种”评估方案。高校可根据大学章程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自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等进行自主选择。
第一类审核评估针对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普通本科高校。重点考察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所必备的质量保障能力及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举措与成效。
第二类审校评估针对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历史不同,具休分为三种:一是适用于已经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二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三是适用于已通过合格评估5年以上,首次参加审核评估、本科办学历史较短的地方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重点考察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资源条件、培养过程、学生发展、教学成效等。
4.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及特点有哪些?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分为“两类四种”,第一类设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2个、审核重点38个;第二类设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7个、审核重点78个。具体特点如下。
一是分层分类设计指标体系。第一类审核评估少而精,适用于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量大面广,分为三种,分別适用于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首次参加审核评估的高校。
二是突出本科教育教学关键点。设置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审核重点,推动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三是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指标体系注重兜底线、促发展,既体现国家意志,又给学校留足发展空间。模块化设计定性指标,首次设置统一必选项、类型必选项、特色可选项、首评限选项,由高校根据要求和办学实际自主选择。增加定量指标,设置必选项和可选项,必选项对标国家底线要求,可选项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
四是监督高校办学“红线”问题。增设教师、学生出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情况,教材选用工作出现负面问题的处理情况等“负面清单”,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成效的审核评估。
5.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程序有哪些?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等六个部分。
一是评估申请。高校需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包括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时间。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包括部省合建高校,下同)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地方高校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申请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第一类审核评估参评学校。
二是学校自评。高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参加评估培训,对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公示。
三是专家评审。评估专家统一从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中产生,人数为15-21人。原则上,外省(区、市)专家人数不少于评估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组组长由外省(区、市)专家担任。采取审阅材料、线上访谈、随机暗访等方式进行线上评估,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提出需要入校深入考察的存疑问题,形成专家个人线上评估意见。专家组组长根据线上评估情况,确定5-9位入校评估专家,在2-4天内重点考察线上评估提出的存疑问题。综合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总体情况,制订问题清单,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免于评估考察,切实减轻高校负担。
四是反馈结论。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审议《审核评估报告》,通过后作为评估结论反馈高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和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等问责措施。教育部每年向社会公布完成审核评估的高校名单,并在完成评估的高校中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经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发布,做好经验推广、示范引领。
五是限期整改。高校应在评估结论反馈30日内,制订并提交《整改方案》。评估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原因,排查薄弱环节,提出解决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持续追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原则上,高校需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六是督导复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
6.新一轮审核评估在方式方法上有哪些创新?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优化评估流程、实现一校一案、强化多元评价、落实减负增效。
一是增加线上评估环节,优化评估流程。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行线上与入校评估“—体化”设计,充分发挥线上评估考察优势,“做全做深”线上评估、“做准做实”入校评估,线上评估与入校评估相结合,让评估流程“优起来”。
二是定性定量评价相结合,实现一校一案。“两类四种”评估方案中,模块化设计定性指标、弹性设置定量指标,设置必选项和可选项,兜底线、促特色,尊重学校自主选择权和专家专业裁量权,与学校一起制定“个性化”评估考察方案,实现一校一案,让组织实施选择权“落下来”。
三是注重常态化资源远用,落实减负增效。深挖常态监测数据,充分利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数据平台”)和年度就业质量数据生成数据报告:精简入校评估专家人数、天数、环节;免于评估考察已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多措并举避免重复工作,让评估负担“减下来”。
四是丰富评估视角,强化多元评价。构建了“1+3+3”校内外多维立体综合评价体系,分别从常态资源、学校、教师、在校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等多元多维视角进行评价,让评价体系“立起来”。
7.如何理解线上与入校“一体化”评估?
答:线上评估与入校评估“一体化”设计是新一轮审核评估制度设计的核心和关键,不仅是评估方法手段上的创新,更是评估思想理念上的丰富和发展。线上评估本身就是评估,而不是评估前的准备阶段,只有准确把握定位和内涵,才能保障新一轮审核评估落地实施“不走样”。与上轮审核评估不同,新一轮审核评估增加线上评估环节,就是要充分发挥线上评估考察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灵活优势,调动更多的专家资源、投人更多的时问精力,更加全面、深入地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审核,与入校评估形成“1+1>2”合力,进一步突显审核评估为学校发展“诊断开方”的初心。
8.新一轮审核评估中的“1+3+3”报告是什么?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以多维立体的视角全面客观地评价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探索建立了以《自评报告》为主体,以《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报告》《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报告》3份过程性报告和《本科生就业数据分析报告》《本科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用人单位跟踪调查报告》3份结果性报告为两翼的“1+3+3”多维立体评价体系,从学校、教师、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等多元多维视角更加全面、客观、系统地呈现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情况,形成“招生-培养-就业”全链条联动的质量“闭环”评价反馈和持续改进机制,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真正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引导学校促进教师投入教学,提升学生学习体验。
《自评报告》是学校在评建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审核评估指标,阐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改革建设和人才培养成效而形成的反映评建结果的写实性报告。
《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是教育部评估中心以国家数据平台每年采集的本科教育教学数据为基础编制形成的报告,增加呈现学校连续三年的状态数据,同时提供多种常模,供参评学校自主选择、个性定制常模做对比分析,旨在帮助学校精准对标,科学决策,帮助评估专家从数据变化中查找学校工作中的亮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报告》《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报告》是面向参评学校以问卷调查的方式梳理形成的数据报告,聚焦影响本科教育教学和质量保障的过程性关键要素,从一线师生的视角检视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情况,形成与《自评报告》的印证比照,为专家评估提供佐证参考,为高校持续改进指引方向。
《本科生就业数据分析报告》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生发展中心)从“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提取数据进行分析,量化反映学校本科生就业整体情况,对高校就业工作进行常态监测。《本科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报告》分别从毕业生、用人单位角度量化反映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情况,是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的外部评价结果。
此外,新一轮审核评估还专门针对第一类参评学校研制提供了《世界一流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相关定量指标分析报告》,必选指标结合第一类参评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实际,自选指标体现不同学校办学特色的差异,选取世界一流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相关定量指标,对标世界一流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相关定量指标常模,力求对“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现状与世界一流大学进行客观的呈现与描述,为第一类参评学校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9.学校已通过教育部认证的专业如何免于评估考察?
答:“教育部认证”是指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评估归口管理办法(试行)》纳入“高等学校评估项日清单”管理,由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并纳入教育部评估归口管理的认证项目,“在有效期内”是指在学校审核评估正式启动的时间(即线上评估开始时),该专业认证结果处于有效期内。学校可在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系统(以下简称评估系统)查询“通过教育部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名单”。
“免于评估考察”不等于免于评估,上述有效期内的专业仍在评估范围之内,由学校自行决定该专业是否需申请免于评估考察。
学校若有意愿申请免于评估考察,需在确定审核评估正式启动具体时间后,在评估系统提交免于评估考察申请。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部评估中心将在评估系统中预置有关专业认证材料作为本专业的审核评估材料,由学校最终确认,切实减轻高校负担。
10.学校《自评报告》应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答:《自评报告》是审核评估的重要材料之一。《自评报告》撰写的质量不仅反映参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客观状态,也反映参评学校对审核评估的态度与重视程度,还可以看出学校能否客观清醒地认识自己,是否具有驾驭和反思自身发展的自省能力和水平。《自评报告》撰写要建立在学校全面自评自建工作的基础上,紧紧聚焦审核评估指标,对学校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改革建设和培养成效进行全面梳理,由此形成反映自评结果的写实性报告。《自评报告》的形成过程,是经过学校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复修改完善的过程,也是凝聚全校师生共识的过程。
《自评报告》要重点阐述学校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做得怎么样”“做得不好的如何改进”“改进效果如何”等。学校撰写《自评报告》时,不得修改一级、二级标题,指标不能少,重点不能丢,同时还要避免撰写与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无关的内容。
《自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学校简介”“学校自评工作开展情況”“学校自评结果”三部分。“学校自评结果〞表述按照二级指标展开,需涵盖但不限于二级指标下设的审核重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对应到一级指标来写,问题具体表现描述对应到二级指标和审核重点。《自评报告》中的数据应与《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中的数据一致,如果由于数据采集的时间节点不同等导致数据不一致,学校须在《自评报告》后面附简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