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强天伟 时间:2021-03-18 点击数:

一、复试分数线

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及据此制定的我校分学院分专业计划为依据,根据当年学术学位类和专业学位类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生源上线实际,合理确定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统一的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专业差额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20%。

  1. 2021年西安工程大学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学科门类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土木工程

263

37

56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50

 

2021年西安工程大学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专业学位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土木水利

263

37

56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50

二、复试形式(应主要包括复试平台和备用复试平台,复试平台和备用复试平台操作指南、复试设备要求、复试承诺书、复试规则等等)

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1. 复试平台

    主复试平台:腾讯会议

    备用复试平台:钉钉

    2.复试设备

    (1)考生设备及复试环境要求

    考生需要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和网络,包括笔记本电脑1台(win7及以上系统)、智能手机1部、支架等;笔记本电脑(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左右处,手机(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cm左右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面试小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复试场所应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房间;桌面除学院规定的复试设备和物品外,不得放置与复试相关的任何材料。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2)布置复试现场环境

    现场布置要符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

    布置好复试设备和材料。

    3.复试承诺书

    考生要考生通过人脸识别、并提供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后进入候考区。若考生未通过人脸识别,进入候考区后应第一时间联系侯考官进行身份验证,未通过人脸识别或未经侯考官核验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复试规则

    (1)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

    (2)同一个学科的面试小组的评定标准应统一

    (3)现场独立评分

    (4)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工作程序和安排(包括复试流程和相应时间节点)

    1、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复试面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以压缩包(ZIP格式)形式向报考学院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所有考生提供);

    (2)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

    (4)专科毕业证书、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和高职高专生提供);

    (5)结业证书(本科结业生提供);

    (6)在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本科历年学习成绩证明;

    (7)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

    (8)“中国高等教学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供);

    (9)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10)考生还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以利于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未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审核材料或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所有审核材料学院留存以备复查。

    2.复试前30分钟需完成的工作

    (1)按照复试平台操作要求,打开复试考场相关设备,检查并调试考场复试平台。

    (2)组织复试考生进场(候考区),按照复试操作要求对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核。

    3.正式复试前15分钟需完成的工作

    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入复试考场,由复试小组组长全面负责该复试小组的组织工作,技术助理进行系统技术操作,复试秘书进行复试过程记录。

    4.正式复试流程

    (1)复试小组组长邀请候考区考生进入面试考场;

    (2)复试小组组长发出“考生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现考生复试环境”指令;

    (3)复试小组组长发出“考生手持身份证和准考证于正前方摄像头静置不低于5秒”指令,待截屏保存后,发出“开始复试”指令;

    (4)复试小组组长发出“考生个人自述,并用英文自我介绍”指令;

    (5)复试小组组长发出“考生随机抽题进行口试”指令:技术助理现场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机抽取试题题号,考生在线全程监督,复试小组组长将对应试题以提问方式逐一提问考生,考生逐一进行回答;

    (6)复试小组组长发出“考官提问”指令:面试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提问,并进行无记名评分;

    (7)复试小组组长提问考生“你是否还有内容需要补充”,如果考生没有,复试小组组长发出“复试结束”指令;

    (8)考生离场,考生离场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区或考区。

    5.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英语听说能力(20分)+专业知识能力(40分)+综合素质能力(40分)。专业知识能力考核内容应与学校《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考核内容一致。

    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外语听说能力,特别是专业外语的应用能力。

    专业知识能力考核: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试题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6.复试要求

    (1)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考官须现场独立评分,所有相关文件在录取结束后统一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秘书对复试过程、考生回答要全程记录以备复查。

    (2)复试中,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与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材料使用结束后由学院负责收回并妥善保管。

    (3)发现由他人替考、面试现场有他人在场、考生擅自离开座位、查阅资料等违规情形取消本次复试资格,复试成绩无效。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7.调剂工作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参加预调剂的考生和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的考生统一录取。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可除外)。

    (3)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4)所有调剂考生必须按规定参加我校参加复试,否则调剂录取无效。

    8.录取工作

    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总成绩(100分)×30%。 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分)、同等学力加试任意一门不及格(60分)不予录取!

    四、监督与管理

    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

    研究生院和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接收考生的复议申请或申诉,接受社会监督。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考生质询、投诉、申诉应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2330076

    监察处电话:029-62779047

    电子邮箱:xpu_yzb@163.com

    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举报电话:029-62779350

                                                                                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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