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第三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暨开展我校第一届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09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职能处室:

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第三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学会秘﹝2018﹞3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总结并推广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研究成果及实践经验,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和激励作用,进一步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步伐,全面推进内涵质量建设,现开展我校第一届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并择优推荐申报“第三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奖项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1、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可申请教育成果奖。

2、申报的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4、申请二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请一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申请特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申报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完成人人数按上级文件通知要求执行。

5、已获得过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并初评,提出推荐名单并组织上报材料。

2、研究生院成立评审专家组,按照评审要求进行评审,提出获奖名单与等级建议,报学校审定。

3、研究生院将审定结果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并对获奖成果进行奖励。

4、研究生院组织获特等奖的成果申报“第三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要求

1、《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1,电子版为Excel格式)。

2、《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及教育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各一式2份(电子版为PDF格式)。

3、教育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2本或2套)。

4、教育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8年4月4日前,将纸质材料统一交研究生院学位科,电子版发送至715868550@qq.com。

地 址:金花校区1号教学楼1002室

联系人:蔡信彬、张娟

联系电话:82330078、82330077

附件:

1.《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

3. 教育成果奖申请书及总结报告的填报说明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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