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9-25 点击数:

各位同学: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印发《地方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21〕3 号)经院党委批准、报校团委、校学生会同意,拟定于2025年9月29召开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工程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研)代会”),为了开好这次大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将选取学生代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

 间:9月28日上午12:10(预备会议)

9月29日下午12:10(正式会议)

 点:城市学院学院楼322(共计   名代表)

二、代表大会的主题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勇担时代使命,服务同学成长,全面从严治会,团结带领全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将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新征程中贡献青春力量。

三、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及议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全面回顾总结2024年学院第三次学代会以来的各项工作,听取并通过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机构工作报告,明确今后一年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等。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西安工程大学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报告》、《西安工程大学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2.听取学院党委对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要求;

3.校学生会对我院学代会(研代会)致辞;

4.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一)注意事项

经调研各兄弟高校学(研)代会召开情况,本次大会投票方式采用“问卷星”进行线上投票,请各代表提前注册微信小程序“问卷星”。

(二)会议有关要求

1.全体代表应自觉遵守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2.请依照日程安排按时参加大会的各项活动,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须经班长同意,报院团委批准。

3.代表每次参加会议应着正装或民族服饰,佩戴团徽出席,按指定位置入座。大会列席人员、工作人员须佩戴证件入场。

4.会议资料、证件等请妥善保管。会议当日到达指定会议地点后,请各代表签到。

5.服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注意文明礼貌,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清洁安静,并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附件:

1.西安工程大学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第四次学代会、第三次研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西安工程大学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第四次学代会、第三次研代会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3.西安工程大学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西安工程大学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共青团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25日




附件1

西安工程大学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名额分配

注:24级各班班长,团支书至少一名参加。(班长,团支书若有事不能参加会议则另选取一名代表)


附件2

西安工程大学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一、资格条件

1.西安工程大学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校;

3.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5.道德品行优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6.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7.履职能力较强,能够履行代表职责,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

二、代表名额分配和构成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第三条:“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要求,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第四次学代会按照学生会会员1%的比例拟定正式代表本科生20名,研究生7名,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未超过40%;同时有一定的党员、团员、群众及少数民族代表。

三、代表产生办法

在学院党委领导、学院团委指导下,学代会代表经班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具体要求为:学生会按照所分配名额、代表条件、构成要求,经支部推荐、资格审查提出代表推荐人选,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按照20%的比例进行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

代表候选人于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后,成为正式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附件3

西安工程大学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西安工程大学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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